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如果是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可以注册公司担任股东。并且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快到偿还期还没有清偿的,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此外,因为贪污贿赂等判刑,执行期满之后还没有超过五年的,也不可以当法人。凡因有偿还能力,但拒不偿还全部或部分到期债务,被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自然人,不得在全国范围内担任任何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另外,法人不等于法定代表人,法人是公司。被执行人是自然人的,一般应由被执行人本人到人民法院提出并说明理由;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一般应由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本人到人民法院提出并说明理由。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理由成立的,应当作出决定予以纠正。
一、构成失信被执行人的条件如下:
1、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2、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5、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6、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包括的内容如下:
1、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
2、作为被执行人的自然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
3、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和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三、失信被执行人有哪些方面将受到限制
1、失信被执行人在乘坐交通工具时,不能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等高价的出行方式,甚至会被限制出国。
2、失信被执行人也不能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3、如果失信被执行人是自己在经营生意,非单位员工的话,不得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用于办公。
总而言之,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限制消费令等的情形会被人等为是失信被执行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我国法律对于任职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人员存在限制,特别是对于犯过罪的人员,要想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则必须符合法定情形。因此接下来将由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判过刑的人能当公司法人吗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判过刑的人能当公司法人吗?
犯过罪的,并不是一概就不能担任法定代表人,除了法律条文明确限制的外,部分人还是可以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具体要看罪名和刑期才能判定。《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企业登记机关不予核准登记:(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三)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四)因犯有贪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因犯有其他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三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五)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的;(六)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七)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八)有法律和国务院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的。
1、法定代表人是建立法人制度的内在要求。法人是法律上拟制的人,其本身不具有自然状态上的行为能力,法人的行为只有通过自然人才能得以体现和实施,自然人代表法人的行为最终由法人享有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鉴于此,客观上就要求在法人与自然人之间建立一种法律制度,以协调解决二者之间的法律关系,实现法人的意志。法定代表人制度的建立解决了法人的意志如何通过自然人实施的问题。
2、法定代表人是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需要。一般情况下,法定代表人不仅能够对外代表商事主体行使职权,而且也是商事主体内部的最高行政首长,全面负责商事主体的经营管理,同时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商事主体,对内是最高行政首长,有利于理清责任,实现权责统一。
3、法定代表人是维护投资者利益,贯彻投资者意志的重要保障。现代商事主体制度要求,投资者一般不直接参与商事主体的经营管理,而应当通过选派管理人员,将投资者的意志在商事主体中贯彻执行,即使作为公司权力机构的股东会的决议,也要通过法定代表人所领导的公司管理机构予以执行。同时,法定代表人因直接掌管着商事主体,如果不履行忠实义务,往往会给投资者造成较为严重的后果。因此,法定代表人在维护投资者利益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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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企业登记机关不予核准登记:(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三)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四)因犯有贪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因犯有其他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三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五)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的;(六)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七)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八)有法律和国务院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的。
有影响,法院限高令期限没有统一的规定,只有被执行人按执行通知书履行义务之后才可解除限高令。法院限高令执行期限为法院作出限高令后至被执行人履行义务时止,如果被执行人未履行义务则将会一直限制。
变更法人不能解除法人限高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即使法人的营业地址、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或者是公司名称的变化,法人的主体并没有变,法人的限高仍然会存在。
法人被限高了,可以在履行相应义务后,申请解除限高。公司法人代表被限制高消费的,并不影响公司法人代表的变更,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若公司为了正常运营,可以更换公司法人后,继续运营,法人被限高是针对法人个人的举措,不会对公司产生什么实质性的影响。
股东要求更换法人是可以的。因为公司法人代表是可以进行变更的,股东可以提议对法人进行变更,但是需要由公司的股东进行表决,表决通过的办理法人变更登记。
担任公司法人代表需要条件,有以下8点的不能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3、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4、因犯有贪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的;因犯有其他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3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的;
5、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的;
6、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的;
7、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
8、有法律和国务院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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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